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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华签证申办须知
2023-05-11 18:30

中国驻文莱大使馆更新外国人赴华签证申请要求如下: 

 

一、无需办理签证人员

(一)适用各类互免签证协定的外国人

(二)持有效中国永久居留证件的外国人

(三)持各类有效居留许可的外国人

(四)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包括虚拟卡)的外国人

(五)24小时过境免签人员

  注:72及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适用问题请径询拟入境地边检机关。

 

二、对文莱公民单方面免签政策

    自北京时间2024年11月30日0时起,中国对文莱单方面免签政策入境事由扩大至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过境、交流访问,免签停留期限延长至30日。

 

三、签证申办流程

(一)在线填表。申请人登录https://consular.mfa.gov.cn/VISA/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

(二)到馆办理。无需预约,申请人本人可持护照、申请订单通过审核凭证(纸质或电子截图)及其他申请材料,到使馆领事部递交申请材料、留取指纹并进行面相采集。

 

以下签证申请人可免除指纹采集:

1、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2、持外交护照或符合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人员;

3、五年内持同一本护照在中国驻文莱使馆申办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

4、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5、根据中国政府公告,2025年12月31日前(含),对所有向中国驻外签证机关申请一次或两次入境的短期签证(停留180日以内)申请人免采指纹。

免采指纹人员可委托他人递交签证申请。

 

四、签证申请材料

(一)基本申请材料

1.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

2.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在文莱的第三国公民)。在文莱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您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个人信息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4.照片:小2寸(48mm×33mm)6个月内近照、正面、彩色、免冠护照照片1张(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签证类别及所需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申请者还须根据所申请签证种类,提交以下各类签证材料:


签证

种类

适用情形

材料要求

C

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D

赴中国永久居留的人员

中国公安部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F

赴中国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人员

中国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G

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赴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已确定日期和座位的联程机(车、船)票。

L

入境旅游的人员

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往返机票订单和酒店订单等行程材料;

2.中国境内单位(旅行社等)或者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个人出具的邀请函,需随附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1份。

M

赴中国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中国境内贸易合作方出具的商务活动文件、经贸交易会请柬等邀请函件。

Q1

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

Q2

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公民出具的邀请函件;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1份。

R

中国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引进条件和要求,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S1

赴中国长期(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1.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2.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

S2

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如系短期探亲,须提供:

1.邀请人(具体指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1份;

2.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亲属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复印件1份。

 

如系私人事务,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供有关私人事务证明材料。

X1

在中国境内长期(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1.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X2

在中国境内短期(不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Z

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

2、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签发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邀请信》;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明》,或商务部门签发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批准证书》;

4、文化和旅游部签发的《外国政府旅游部门常驻代表机构代表资格确认函》;

5、文化主管部门签发的营业性演出批准文书原件(演出期限不超过90日的,还需提供《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说明:

1.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因个案不同,领事官员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离日期、拟居留/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2.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个案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3.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7. J1/J2签证申请以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8.紧急人道主义签证,如赴华奔丧或探望病危重亲属,须提交死者或患病亲属的身份证件(如外国人护照等),死亡证明或医院出具的诊断书、病危通知书,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9.如曾获得中国签证,须提供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签证在旧护照上,还需出示旧护照。

 

五、其他事项

(一)特别提醒

1.请认真阅读系统提示要求,逐项如实、完整、准确填写,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照片。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护照签发国等信息填写有误,或使用非本人照片、涉嫌有意隐瞒或不如实填写申请表中关键信息的,申请将不予受理或退回,申请人需重新在线提交新的申请表。

2.临时来文第三国公民应在本国提前办妥赴华签证。情况特殊的,领事官员将依个案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另需提供护照上的文莱签证、入境章复印件。

(二)签证费用

为便利中外人员往来,自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驻文莱使馆对赴华签证规费进行调减。调减后的签证规费表如下:

驻文莱使馆签证规费表


入境次数

签证费用/每人(文币)

普通申请

(第四个工作日取证)

加急申请

(第三个工作日取证)

特急申请

(第二个工作日取证)

文莱公民/文莱CI持有者

一次

14

48

64

两次

21

55

71

6个月多次

28

62

78

 一年以上多次

42

76

92

 

美国公民

 

一次、两次、多次

186

220

236

加拿大公民

一次、两次、多次

74

108

124

巴西公民

一次、两次、多次

126

160

176

阿根廷公民

一次、两次、多次

151

185

201

第三国公民(不含上述国家公民)

一次

35

69

85

两次

53

87

103

6个月多次

70

104

120

 一年以上多次

105

139

155

根据双边协议,个别国家公民申请中国签证的收费标准可能有所不同,请以使馆具体解释为准。

(三)办理时间

1.正常办理 (第4个工作日取件,自受理申请之日算起)。

2.加急(第3个工作日取件),每个签证加收34文元。

3.特急(第2个工作日取件),每个签证加收50文元。

(四)受理地址

使馆领事部地址:No.17, Simpang 465-7, Kampong Sungai Hanching, Jalan Muara, Bandar Seri Begawan BC2115。

(五)开放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 - 12:00

递交申请材料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673-2334163,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 - 12:00、下午14:00 - 17:00

咨询邮箱:consulate_brn@mfa.gov.cn 


附件:中国签证申请相片规格要求、《紧急申请签证情况说明》

附件:
  • 中国签证申请相片规格要求.png

  • 紧急申请签证情况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