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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有关国家炒作“南海仲裁案裁决”出台十年的声明
2026-07-14 19:47

关于美国、菲律宾、澳大利亚、加拿大、爱沙尼亚、德国、意大利、日本、拉脱维亚、立陶宛、新西兰、罗马尼亚、斯洛文尼亚、英国等国于2026年7月12日发表所谓“纪念南海仲裁案裁决”十年联合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郑重声明如下:

一、中国对南海诸岛,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拥有主权;中国南海诸岛拥有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中国在南海拥有历史性权利。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和在南海的相关权益,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确立的。早在公元前2世纪的西汉时期,中国人民就在南海航行,并在长期实践中发现了南海诸岛。中国最早并持续、和平、有效地对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行使主权和管辖。南海诸岛属于中国早已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

二、南海是世界上最安全的海上通道之一,南海的航行和飞越自由从来不存在任何问题。中国坚定维护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坚定维护南海的和平稳定。针对有关国家在南海的侵权挑衅,中国采取坚定措施捍卫自身权益,合理合法,专业克制。美国等域外国家持续在南海强化军力部署,横冲直撞、煽风点火,此种军事化、胁迫性行径才是当前南海局势面临的主要挑战。

三、陆地领土问题不属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调整范围。海洋划界争议已被中国2006年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作出的声明排除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强制争端解决程序。在领土问题和海洋划界争议上,中国不接受任何强加于中国的争端解决方案。中国将继续遵循联合国宪章确认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包括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和平解决争端原则,坚持与直接有关当事国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法,通过谈判协商解决南海有关争议,维护南海和平稳定。

四、中国在“南海仲裁案”问题上的立场是明确的、一贯的、坚定的。“南海仲裁案”违反“国家同意”“约定必须遵守”等国际法基本原则,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本身,更违背南海基本事实。所谓“裁决”是一张非法无效没有拘束力的废纸。中国不接受、不承认该“裁决”,反对且不接受任何基于该“裁决”的主张和行动。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任何情况下不受该“裁决”影响。

五、“裁决”出台十年来,不但没有解决中菲涉海问题,反而成为菲律宾扩张领土海洋声索的工具,激化了地区矛盾,并为域外势力介入南海问题、搅动南海局势提供了借口,已成为影响中菲关系和南海和平稳定的“绊脚石”。如果按照“裁决”的标准,很多国家的岛礁将失去主张海洋权益的依据。试问,个别支持“裁决”的国家是否已自愿放弃本国相应岛礁的海洋权益?有关国家持续炒作非法“裁决”,与地区和平稳定的大势不符,同地区国家和人民谋求发展繁荣的愿景相悖,其企图注定不会得逞。我们敦促有关国家切实尊重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停止在南海问题上挑事生非,停止破坏南海和平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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