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免办签证的情形
2025-06-06 15:50
属下列之一种情况的外国人来华可以免办签证:
一、双边协议。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签署或达成的双边协定或协议,部分国家符合特定条件人员来华可免办签证。具体信息,请登录http://cs.mfa.gov.cn/wgrlh/wgrlh/查阅中外互免签证协议一览表。
二、直接过境
(一)外国人持联程客票搭乘国际航行的航空器、船舶、列车,从中国过境前往第三国或者地区,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24小时且不离开口岸限定区域的,可免办签证。
(二)240小时过境免签、区域性免签及其他免签情形,详见国家移民管理局网站(https://www.nia.gov.cn/index.html)。
三、持中国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外国人居留许可者。赴华学习、任职、就业、家庭团聚、长期探亲的外国人和常驻外国记者,入境后必须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手续。在居留许可有效期内,外国人可在华居留并多次出入境,无需另行办理签证。
四、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者。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者,可在华居留并多次出入境,无需另行办理签证。
五、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者。APEC商务旅行卡相当于5年多次签证,持卡人可凭旅行卡及与该卡相一致的有效护照,在旅行卡有效期内多次进入中国境内,每次停留时间为60天至90天不等。
六、部分国家人员持普通护照赴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交流访问、过境不超过30日,可免签入境。具体信息请咨询中国驻相关国家使领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