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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专题 > 南海问题
中国—菲律宾南海问题双边磋商机制第一次会议联合新闻稿
2017-05-19 20:27

  为落实2016年10月菲律宾总统杜特尔特访华期间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有关友好对话精神,经中菲双方商定,中国—菲律宾南海问题双边磋商机制第一次会议2017年5月19日在贵州省贵阳市举行。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和菲律宾驻华大使罗马纳分率各自代表团出席。双方就南海有关问题进行了坦诚、深入和友好的交流,重申将致力于开展合作,并探索加强双方互信和信心的方法。会议取得丰硕成果。

  会议正式开始前,双方举行了简短、庄重、热烈的启动仪式,宣告该机制正式成立暨第一次会议开幕。

  根据2016年10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菲律宾共和国联合声明》,双方同意继续商谈建立信任措施,提升互信和信心,并承诺在南海采取行动方面保持自我克制,以免使争议复杂化、扩大化和影响和平与稳定。鉴此,在作为其它机制的补充、不损及其他机制基础上,建立一个双边磋商机制是有益的,双方可就涉及南海的各自当前及其他关切进行定期磋商。双方同意探讨在其他领域开展合作。在2017年1月中菲两国外交部举行的外交磋商上,双方决定建立该机制,并就其《职责范围》初步达成一致。

  会上,双方代表团团长在该机制《职责范围》文件上签字。双方同意该机制将作为双方建立信任措施和促进海上合作与海上安全的平台;该机制由来自中菲两国外交部和海上事务负责机构的相同数量官员组成;机制每6个月在两国交替举行会议。

  双方回顾了中菲处理南海问题的经验,就双方共同及各自关切的涉海问题交换了看法,同意进一步讨论处理有关问题的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并就推动下阶段海上务实合作和探讨建立该机制项下的技术工作组等事宜进行了讨论。

  为给中菲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和各领域务实合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双方就妥善处理涉南海的关切、事件、和争议的重要性交换了意见。这一讨论与2016年10月两国联合声明一致。双方在该声明中重申维护及促进和平稳定、在南海的航行和飞越自由的重要性,根据包括《联合国宪章》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公认的国际法原则,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领土和管辖权争议。

  双方商定机制第二次会议将于2017年下半年在菲律宾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外交渠道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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